山西尹村遗址发现三座商代早期“窑箅式升焰窑”******
中新网太原1月12日电 (记者 胡健)记者12日从山西省考古研究院获悉,当地考古人员在位于山西省忻州市的尹村遗址发现三座商代早期“窑箅式升焰窑”,为研究忻定盆地夏商时期文化更迭及与周边考古学文化的关系提供材料。
尹村遗址位于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旭来街街道尹村西北约50米的云中河北岸台地上,该遗址是忻州地区重要的龙山至夏商时期遗址之一。2021年和2022年入选中国国家文物局研究课题“考古中国·夏文化研究”,对研究夏代文化起源有着重要意义。
尹村遗址于1982年文物普查时发现,1997年,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忻州市文物管理处等单位对该遗址进行发掘,证实尹村遗址的文化内涵主要包括仰韶晚期、龙山晚期、夏时期及早商时期文化,其中夏商时期遗存是遗址主体。
2022年所发掘“窑箅式升焰窑”。 山西省考古研究院供图2022年,当地考古人员继续对尹村遗址进行发掘,发现三座“窑箅式升焰窑”样式的窑址、两座瓮棺葬以及一座小型人骨坑。其中,“窑箅式升焰窑”现仅残存窑室和火膛残部,现该窑室通体残高1.78米,残顶距现地表2.12米,平面形状近似椭圆形。窑室偏大,可烧制体量较大陶器。
参与本次考古发掘的考古人员王俊表示,此次新发现的遗迹和遗物时代集中在商代早期,主要遗物为翻沿商式鬲、卷折沿深腹盆、敛口斝、有隔甗、短柄豆、假腹豆、盆形簋等,为研究忻定盆地夏商时期文化更迭及与周边考古学文化的关系提供材料。(完)
甘肃省进一步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出台《甘肃省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的实施意见》,对我省法治副校长建设体系、法治副校长作用职责进一步进行了明确细化。《意见》强调,我省构建法治副校长制度贯通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的法治教育体系,提升学校治理效能,以法治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据了解,到2022年年底,我省所有中小学校(不含教学点)、中等职业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在此基础上,我省将通过3-5年的努力,逐步实现法治副校长向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等延伸覆盖。 根据《意见》,法治副校长的职责主要集中在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上。法治副校长具体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在职工作人员中产生,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按照程序,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学校(教学点)、学生等情况,按照不低于本辖区中小学校总数150%的目标,提出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建设需求,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分配的名额需求,优先选派县级(含)以上单位工作人员入选法治副校长人员库。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辖区学校需求和工作便利,制定聘任计划,从法治副校长人员库统一匹配选聘。每所学校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师生人数多、有需求的学校,可以聘任2名以上5名以下法治副校长。学校在显著位置公示法治副校长基本情况、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信息设置法治副校长信箱,畅通师生投诉举报渠道。 通过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我省将努力把法治副校长制度打造成甘肃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抓手,将法治副校长队伍打造成推动学校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支撑,打造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力量,打造成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部门有力支持学校工作、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品牌,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