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产量连续八年超一点三万亿斤——从丰收答卷看端牢饭碗底气与实力******
冬至时节,寒风瑟瑟。尽管皖北平原温度已降至零摄氏度以下,安徽省涡阳县宋来宝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宋来宝却并不担心庄稼地里的麦苗。“目前田里的麦苗80%以上是壮苗,抗冻性强。”
宋来宝告诉记者,2022年他种植了约3000亩小麦,苗情长势好得益于前期科学种植,“播种期里,我对农田进行了两次机器镇压,土壤上实下松,保温性更好,确保麦苗能够安全越冬。”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今年,我国有力克服北方罕见秋汛导致冬小麦晚播、局部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和南方持续高温干旱等不利因素影响,全年粮食实现增产丰收,粮食产量连续8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彰显了端牢中国饭碗的底气与实力。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去年底召开的2021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抓好粮食生产,明确要求“稳定粮食面积”。
今年,中央继续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稳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先后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400亿元,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各地强化耕地用途管制,通过退林还田、间套复种、农田连片整治等方式,挖掘面积潜力。全国粮食播种面积17.75亿亩,比上年增加1051.9万亩,增长0.6%。
耕地保护既要保数量,也要提质量。今年以来各地加紧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改善农业基础设施,为实现粮食高产稳产、农业高质高效奠定基础。到2022年底,我国高标准农田将累计建成10亿亩。
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马坨店村,老书记刘兆云望着阡陌纵横、路畅渠通的农田告诉记者,近年来村里实施方格布局、完善田间灌排设施、整修农田道路等工程措施,达到地平整、土肥沃、水畅流、路相通的标准,极大提高了土地质量和土地利用率。“现在1个小时就能浇完一亩地,不仅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加了效益,还解放了劳动力,粮食产量和亩效益也大大提高。”刘兆云说。
向良田要粮,也要向科技要粮。从智能农机、植保无人机等新装备的推广,到保护性耕作、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新技术的运用,依靠农业科技不断提升粮食单产水平,成为粮食连年丰收的关键密码。
“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小麦越冬保障上,现在我们更加注重因地因苗科学管理,针对弱苗,在温度适宜时将增施叶面肥促进麦苗由弱转壮。”宋来宝说。
在北大荒集团,无人种田、无人收割等智慧生产方式已大量应用,5G、北斗导航、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和服务团队的加盟,形成了各方支撑粮食生产的合力。当前,黑龙江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9.4%,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8%。我国整体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已突破61%,农业科技研发实力进入世界前列。
着眼未来,我国稳定粮食生产仍然面临一些风险挑战,要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抓紧抓牢粮食生产,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
“要实现粮食稳产增产,必须要不断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确保三大谷物面积稳定在14亿亩以上,口粮面积稳定在8亿亩以上,粮食产能要持续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研究院院长程国强说。(记者汪子旭 水金辰)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