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易玲:做合拍剧,既要谨慎,又要创新******
如何看待与内地平台合作开发的“新港剧”?
乐易玲:做合拍剧,既要谨慎,又要创新
在刚刚过去的《万千星辉颁奖典礼2022》上,TVB助理总经理(戏剧制作)曾励珍荣获万千光辉演艺大奖。而在台下,另一位“TVB背后的女人”乐易玲起立鼓掌,向这位共事多年的老同事送上祝福。
每个在万千星辉颁奖典礼上获奖的人,得奖感言中一定有两句固定台词:一是“多谢珍姐”,一是“多谢乐小姐”。虽然关于两人明争暗斗的“都市传说”流传多年,但近年来两人的分工愈发明确:曾励珍专注TVB自制剧的制作,乐易玲则兼任邵氏电影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和TVB助理总经理(艺人管理及发展),主持多个邵氏与内地的合拍剧项目。
此前,由优酷和邵氏共同出品的剧集《廉政狙击》在优酷播出,以此为契机,乐易玲接受了羊城晚报记者的专访。她如何看待这批与内地平台合作开发的“新港剧”?对香港艺人在内地的发展有什么想法?
《廉政狙击》强调做出新意
谈及新剧《廉政狙击》,“新意”是乐易玲不断提及的关键词,在演员阵容、幕后班底等方面,《廉政狙击》都有意创新,力图给观众带来不一样的观感。她有意避免演员的“固定搭配”。三位男主角——黄宗泽、吴卓羲、王浩信从未同时合作过;兄弟情主线之外的其他角色也尽量选择跟三位男主角少合作、甚至没有合作过的演员。比如,在剧中与吴卓羲有感情线的黄智雯和胡定欣,三人已经多年没有合作,更别提演情侣;而王浩信的“官配CP”,更是26岁的新人小花陈桢怡。
此前邵氏与优酷合作的《飞虎》系列以声势浩大的动作场面作为最大卖点,《廉政狙击》却把故事主线落在“兄弟情”上。《廉政狙击》的故事围绕几个童年好友展开:他们因为一桩塌楼事故而失散,多年后重逢,每个人的立场和境遇已大不相同,在友情、亲情、爱情和正义之间,他们必须做出自己的选择。乐易玲说:“我们的剧集始终要有动作戏和大场面包装,但是《廉政狙击》最想讲的其实是兄弟情,黄宗泽、吴卓羲、王浩信三个儿时好友,长大后身处不同的位置,甚至彼此对立,他们要怎么做?”
丰满的人物设定和悬疑感十足的故事,也让演员演得过瘾。剧中,吴卓羲不再是“冲动中年人”,而是智商在线的大律师;常演亦正亦邪角色的黄宗泽此次却是正直的廉政公署调查主任;王浩信抛弃形象,演一个不修边幅的落魄警察。“吴卓羲最深沉的一面都没能展示给观众,《廉政狙击》要给他新的发挥空间;黄宗泽的角色在妈妈、姐姐以及自己的过去之间纠结,我觉得他演得很好。”乐易玲还透露,演员从剧本创作开始就深度参与到角色的设计中,“编剧在写剧本的时候就找他们聊过,因他们的特点设计了一些有挑战性的点,让他们去演。演员也很开心,这部戏给了他们发挥的空间。”
合拍剧要考虑内地观众口味
2017年,爱奇艺和腾讯视频分别与TVB合拍剧集《再创世纪》和《使徒行者2》,两部剧脱胎于TVB剧集经典IP《创世纪》和《使徒行者》,由此拉开新一轮内地和香港合拍剧的潮流。从2018年开始,邵氏与优酷合作,这几年推出以飞虎队为主角的三部《飞虎》系列、犯罪悬疑剧《非凡三侠》以及最近播出的反贪题材《廉政狙击》。
观众对这批合拍剧始终褒贬不一。有人赞赏合拍剧在制作上比起以往港剧有大大的提升,也有人感动于黄宗泽、吴卓羲等离巢多年的艺人重新出现在港剧荧屏;有人认为合拍剧题材守旧,还有人批评合拍剧缺少“港味”……这几年,TVB、邵氏、寰亚等港剧制作方都在摸索中前进。经过这几年的尝试,乐易玲对合拍剧又有什么新的看法?
乐易玲坦言:“制作一部剧集,针对不同市场,会有不同的开发方向。我们跟优酷合作的剧集,主要市场一定是内地。我们会把想拍的题材和故事推销给优酷,他们感兴趣的话,我们就开始写段落故事。他们会就此提出一些意见,让我们来写剧本。我们通常会把头5集或10集的剧本给他们看,没问题就开拍。”在乐易玲看来,内地视频平台给予香港制作方较大的自由度;但对制作方而言,既然知道剧集主要面向内地市场,他们就必须考虑当地受众的口味和市场情况。
比如在题材选择上,目前邵氏制作的几部合拍剧都是警匪题材:“邵氏是拍电影出身的,香港电影在内地也很受欢迎,尤其是警匪片。喜爱港产片的观众,对这类型题材的剧集应该也感兴趣。”至于剧本创作,她表示:“优酷对《廉政狙击》没有提出太大的改动意见,只是提出一些细节问题,比如‘吴卓羲和黄宗泽之间的对立程度到底有多深’之类的,优酷给了我们很大的支持和信任。而在我们写剧本的时候,也根据之前合作的经验来调整,故事永远是邪不能胜正。”
合拍剧与港剧各有优势各有难处
“做合拍剧,我们从来都是谨慎的。要兼顾的东西有很多:平台观众的口味、政策的要求,还要有一点创新。”乐易玲表示。比如,《廉政狙击》跟近两年大部分内地剧集一样都是“裸播”:“我们(2022年)12月7日知道定档,8号开始宣传,10号就开播。当时我们对这部剧也没有什么预期,因为定档得很急。但很幸运的是,我们跟优酷合作无间,可以迅速推进宣传。演员们也很帮忙,吴卓羲和王浩信在内地有自己的工作,黄宗泽则在拍电影,但他们都配合留出做宣传的时间。”
在乐易玲看来,合拍剧与本土港剧各有各的优势,也各有各难处:“我们做电影、做电视的人,最厉害就是‘看菜吃饭’,不会说有大预算就乱花钱、小预算就拍不成。合拍剧的预算比较大,但要兼顾更多观众的口味。如果只在TVB内部拍剧就不用想太多,只要公司通过就可以拍。所以这几年会有《金宵大厦》《痞子殿下》《上车家族》等大胆创新的剧。包括演员阵容也是,平台会提出希望合拍剧能有哪些演员参演,比如黄宗泽,平台就很希望用他。合拍剧暂时很难起用新人做主角。”
乐易玲也认为,对合拍剧而言,创新也是必须的:“我们也有很多不成功的,但还是尽量要给团队去试。有时候做了新东西,正好观众喜欢,这就是双赢。观众口味经常变,但这是好事,给我们更多空间尝试不同的东西。”
鼓励TVB艺人在内地发展
除了担任邵氏电影执行董事及总经理,乐易玲还是TVB助理总经理,主管艺人管理及发展。乐易玲在打造艺人方面一向有一手,林峯、黄宗泽、吴卓羲等一线小生都出自她麾下。在TVB强调“开门办电视”的当下,在艺人管理上有什么新变化?
乐易玲认为,TVB对艺人一向是开放的,既鼓励经纪约艺人接外面的工作,也广邀外面的艺人来TVB拍戏:“除了公司的制作,我们也帮公司艺人接外面的工作,包括电影、商演、广告、舞台剧……外面的市场很喜欢用TVB艺人,经常有人打电话找我要人才。而TVB的剧集也经常找外面的演员来拍,比如《上车家族》请了林敏骢,前几年有部剧集《逆缘》,男主角陈家乐是我打电话从英皇‘借’回来的。我们一向都这样做。”
而随着内地市场的壮大,越来越多TVB艺人开始进军内地,乐易玲在去年也陪着好几位TVB艺人在内地停留颇长时间。乐易玲坦言,TVB和艺人都很重视内地市场:“TVB艺人不是现在才来内地发展的。十几二十年前我就帮我们的艺人争取到在内地拍电视剧的机会。只不过现在有更多新的形式,比如直播、带货、拍短视频等等。”她透露,TVB如今有一个规则,艺人有1/3的时间不用留在公司,可以回内地发展:“这对艺人是大好消息。我们有一批演员都长居内地,比如高海宁,公司有事情要做她才回来香港;陈桢怡,她已经在内地拍了几部剧了。之前我们也跟一些公司合作,有几个艺人留在内地主攻直播。我们很赞成艺人在内地发展,与内地多合作是件好事。”
羊城晚报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