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育两会观察:如何为职业教育发展“谋出路”?******
中新网杭州1月14日电 题:浙江教育两会观察:如何为职业教育发展“谋出路”?
记者 谢盼盼
职业教育,一直以来都存有误解:社会认可度低,上升通道受阻……在此间举行的浙江省两会上,多位浙江省政协委员为职业教育发展“支招”。
近年来,中央、省里和各市相继召开职业教育大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政策,职业教育的发展无疑迎来了“春天”。
然而,浙江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金华市委主委,金华市副市长庄凌飞从工作调研中发现,还有一些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亟待破解。
其一表现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生源抢夺激烈,更多生源流向普通高中;其二为职业教育统筹力度有待强化。中职教育与技工教育一体规划不够,市自为战、县自为战、校自为战的现象仍然存在,职教布局、专业设置顶层设计有待加强,专业重复建设造成较大浪费;其三为职业教育服务地方发展的水平有待提升,专业与产业匹配度、实训实操能力还有待加强;其四为高层次复合型技能人才培养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
他担心,受普职比控制放开、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不高等因素影响,职业教育的生源正在逐渐萎缩,技工院校赴外地招生的成效也不明显,今后一个时期很有可能造成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无生可招”的局面。
民进浙江省委会常委、湖州市委会主委李红同样关注职业教育及人才培养。
李红认为,许多中高职院校的高学历教师,从校门走进校门,缺乏必要的操作技能和实践经验。同时技工院校师生比偏低,以2022年浙江省人社厅评出的10所省一流技师学院为例,平均师生比在1:18.7,与普通教育相差甚远。
今年,浙江对职业人才的培育可谓下了“大力气”。
据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浙江将开展职业教育培训150万人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10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4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20万人;建成零工市场200个。
在此前提下,职业教育的发展应当如何“谋出路”?庄凌飞提议,要提升职业教育社会地位,加快凝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社会共识;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提升产教融合水平;打造“浙江工匠”品牌,高规格举办浙江省技能大赛,加大优秀技能人才激励力度,营造尊重技能人才、重视技能人才的浓厚社会氛围。
此外,他还认为,要加强顶层设计,切实做好规划、政策、专业等统筹文章,形成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合力;聚力提升实操实训水平,提高职业教育竞争力和影响力,同时也要鼓励优秀的教师和学生到企业中去深造学习,在一线岗位提升技能水平。
李红建议,在满足当前产业发展所需人才的基础上,更加关注“未来工厂”所需要的产业工人,在规划未来产业时,同步规划“未来工人”培养计划,提前开展人才储备。与此同时,围绕专业发展要求,创新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可以对接世界技能大赛标准,完善评价策略和评价体系,培养对接世界前沿高技能人才。
诚然,国家的发展既需要顶尖科技人才,也离不开一代代工匠的辛勤付出;一流的科研成果,更需要一流的制造水平予以实现。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无疑是浙江打造创新高地的关键一环,也是推进扩中提低,夯实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完)
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