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冬奥精神宣讲团举办北京冬奥会一周年专场报告会******
中新网北京2月4日电 (记者 陈杭)2月3日,在北京冬奥会成功举办一周年之际,北京冬奥精神宣讲团来到延庆赛区,在中关村(延庆)体育科技前沿技术创新中心举办北京冬奥会一周年专场宣讲会。8位冬奥精神宣讲员从不同角度深情讲述筹办举办期间精彩非凡的冬奥故事,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展示我国冰雪运动取得的历史性成绩以及在场馆建设、城市交通、经济发展、冬季运动参与普及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此次活动由北京冬奥组委、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市委讲师团)共同主办,延庆区委宣传部承办。北京冬奥会后,为讲述冬奥筹办举办过程中台前幕后的感人故事,展示广大冬奥组织者、建设者“胸怀大局、自信开放、迎难而上、追求卓越、共创未来”的北京冬奥精神,北京冬奥组委、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市委讲师团)联合组建北京冬奥精神宣讲团,切实将北京冬奥会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转化为推动新时代发展的强大动力,延续后冬奥时代的冰雪热情,让更多的奥运遗产、让冰雪运动进入寻常百姓生活中。
北京冬奥精神宣讲员当中有北京冬奥会短道速滑冠军任子威、花样滑冰双人滑冠军隋文静/韩聪、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冠军齐广璞、残奥越野滑雪冠军杨洪琼,还有北京冬奥会滑雪救援队医生、制冰师、城市规划师、奥林匹克文化推广者、5G技术智慧办奥亲历者、双奥记者、志愿者、裁判、冬奥组委留守工作人员和普通市民。他们走进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和各大网络直播间,通过亲历亲闻的故事,宣讲北京冬奥精神,回顾冬奥申办筹办举办的不平凡岁月。
据悉,北京冬奥精神宣讲团成员大部分来自北京冬奥宣讲团,在北京冬奥会举办前已经宣讲了五年。宣讲员中,年龄最大的64岁,最小的只有8岁。冬奥筹办期间,足迹遍布黑龙江、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福建等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为了把奥林匹克的种子播撒进更多青少年的心中,组织开展“走进百所高校”“走进百所中小学”“走进百所希望小学”“走进百所海外华文学校”系列宣讲,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以及香港在内的450余所学校,辐射全球40个国家(地区)100余所海外华文学校、100余个侨团。
同时,创新双语宣讲模式,为来自55个国家和地区的侨界代表和17国欧洲在华青年举办专场宣讲会,向世界讲好冬奥故事、讲好中国故事。在全球疫情背景下,创新传播方式,在北京市1.8万公交车辆、23条地铁线路、6000多台楼宇电视和城市大屏、全国“八纵八横”铁路近3000对动车组17万块显示屏、中国国航400多架飞机700余条航线上开展短视频云宣讲,云上直接受众超过1亿人次。
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为宣讲团亲笔题词:“感谢北京冬奥宣讲团在中国传播奥林匹克价值观。”北京冬奥宣讲团在2021年底集体荣获北京榜样特别奖,在2022年4月荣获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北京市先进集体。(完)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