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乙管”实施后,哪些情形需要佩戴口罩?中疾控回应******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 (马帅莎)在11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有记者提问,我们关注到,在一些气温回升较为温暖的地区,有部分人群在公众场合出现了不戴口罩的情况,请问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对公众场所的防控还有哪些要求?
对此,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应该佩戴口罩: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者护理新冠感染者以及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人员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快递、保洁等从事公共服务以及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
“此外,在公共场所还需要继续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以及环境通风消毒、清洁等防护措施。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每人都有一份责任,重在细节,贵在坚持。”常昭瑞说。(完)
习近平同澳大利亚总督赫尔利和总理阿尔巴尼斯就中澳建交50周年互致贺电******
习近平同澳大利亚总督赫尔利和总理阿尔巴尼斯就中澳建交50周年互致贺电
李克强同澳大利亚总理阿尔巴尼斯互致贺电
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 12月2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澳大利亚总督赫尔利和总理阿尔巴尼斯互致贺电,庆祝两国建交50周年。
习近平指出,中澳建交50年来,各领域务实合作取得丰硕成果,给两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福祉。中澳同为亚太地区重要国家,中澳关系健康稳定发展符合两国人民根本利益,也有利于促进亚太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与繁荣。我高度重视中澳关系发展,愿同澳方一道努力,以建交50周年为契机,坚持相互尊重、互利共赢原则,推动中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可持续发展,不断造福两国和两国人民。
赫尔利表示,50年前的历史性决定为澳中关系发展铺平了道路,给两国都带来增长和机遇。展望未来,澳方致力于遵循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定位,本着互尊互利精神,同中国发展稳定和建设性的关系。
同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澳大利亚总理阿尔巴尼斯互致贺电。李克强表示,希望中澳双方以建交50周年为契机,深化各领域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中澳关系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两国人民带来更多福祉。
阿尔巴尼斯表示,1972年惠特拉姆总理领导的澳工党政府决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需要勇气和远见。这一正确决定为两国发展强劲、持久和互利关系铺平了道路。我坚信,稳定的澳中关系符合两国利益。我期待继续同中方一道在互尊互利基础上,推动澳中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进一步发展。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