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急盼两岸大规模复航,国台办建议可优先考虑恢复广州等直航航点******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陈立非】大陆顺应台商和广大台胞的意愿,大动作敦促两岸大规模复航,引发岛内高度关注。
1日下午,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发布声明,呼吁尽快恢复两岸直航航点,便利台胞往来。声明称,当前两岸疫情均已平稳,是进一步恢复两岸航线正常运营的有利时机,“大陆民航业务技术人员已通过两岸民航联系人渠道致函台民航主管方面,提出恢复两岸航线正常运营的建议”。
1日晚间,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通过“答记者问”的方式证实,大陆航空主管部门已通过“海峡两岸空运协议”联系渠道致函台湾方面,“希望贵我双方相向而行,推动两岸航线恢复正常运转,可优先考虑恢复台胞反映较为集中的广州等16个两岸直航航点”。
朱凤莲说,大陆方面认为,当前大陆疫情已得到很好的控制,台湾同胞完全可以安心前来学习、工作、创业、生活,“两岸同胞对实现正常交流往来的意愿强烈,我们高度重视并已全面做好相关准备”,希望台湾方面珍惜两岸空中直航来之不易的成果,采取务实措施,优先恢复台胞反映集中的两岸直航航点,持续推动两岸航线恢复正常运转,造福两岸同胞。
疫情暴发前,两岸客货运航点曾达到71个,其中台方10个,大陆61个。疫情暴发后,2020年2月时任台“行政院长”苏贞昌将两岸直航的61个航点限缩至只剩4个,包括北京、上海、成都和厦门。
针对大陆方面的呼吁,台湾陆委会1日晚回应称,将洽民航局进一步了解,有关增加两岸空运客运直航航点,当局将依疫情及两岸情势发展进行评估检讨。台湾民航局证实收到大陆来函,正在讨论中。航空业者对两岸增加航点乐观其成,但也坦言两岸目前政治情势依然冰冷,加上台方仍禁止陆客赴台,两岸航点、航班密集度短时间要恢复到像过去那样热络,恐有难度。
2日,台湾陆委会主委邱太三承认,去年已经有广东台商反映过,但他并未松口是否打算恢复更多航点。他还借口大陆疫情“仍有不确定性”,声称需要对方协助相关必要评估信息的提供。邱太三同时承诺,“在疫情可控前提下一定会逐步恢复两岸人民交流,达到舒缓台海情势紧张”。
连日来,台商不断呼吁当局恢复更多两岸直航航点。厦门台商会长吴家莹在接受采访时称,恢复两岸直航航点是大多数台胞、台企的需求,加上疫情现在已到新阶段,两岸都未要求入境隔离,现在恢复航点是非常好的时机。他表示,许多航点已停3年,台商急需让产业与经营尽快恢复正常,也盼望生活尽快恢复常态的便利性。他希望民进党当局重视这么多在长三角与珠三角的台资企业,以及台胞、台干的方便,“目前两岸双方应该以民生为主,政治意识形态是不是可以先放下”。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海基会2日在台北举办大陆台商春节联谊活动,这是新冠疫情暴发以来首度恢复,蔡英文与会致辞,而且正逢李大维回台担任海基会董事长,“其中有几项观察指标,例如全面重启‘小三通’、恢复航点与两岸航班数,及大陆专业人士能否来台交流等,备受关注”。
台湾“商总”主席赖正镒1日直言,台商最盼望的就是尽快恢复两岸直航航点,希望当局能加快恢复与大陆方面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快推进两岸观光旅游交流,恢复两岸对飞的航班与城市,从现有的4个直航城市至少再增加10个城市,比如像武汉、南京、青岛、重庆等台商聚集的一、二线城市。赖正镒同时呼吁民进党当局在评估疫情稳定的情况下,重新开放大陆观光客来台,这样更有助于恢复两岸的观光旅游交流,也为台湾观光产业在疫后挹注新动能。
有岛内媒体评论称,当今两岸仅存上海、厦门、北京与成都4个航点,相当不便,屡创新高的票价也非常人所能负担,因此台商、台生、台干近来频频发声,希望民进党当局尽快与大陆展开沟通与对谈,才能方便各方往来于海峡两岸。如果能加速启动与恢复两岸的各大航点,至少民间交流能够恢复到疫情前的规模,目前两岸紧张的对峙情势,才有迈向和平发展的融冰机会。(环球时报)
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随着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日趋活跃,足不出户在网上购买常用药、急用药,成为很多人的新选择。相比线下售药,网上药店往往没有实体店铺,购药时也没有药师当面指导,销售行为的监管难度更大,因而更容易出现用药安全风险。近年来,网上违规出售处方药、非法销售违禁药的情况时有发生,需要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
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从规定“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到指出“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再到强调“第三方平台应当加强检查,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办法》为药品网络销售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合规指引,对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保障网络购药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办法》落到实处,全面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严查违法行为,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
网上药店资质审核和销售行为监管需强化。药品网络销售主体类型多、数量庞大,推广和展示方式复杂多样,监管难度比实体药店更大。《办法》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对药品配送的质量与安全负责”“应当完整保存供货企业资质文件、电子交易等记录”。网上药店基本都有线下实体企业和仓库,加强对网上药店的资质审核和药品检查,就抓住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牛鼻子”。抓好药品网络销售全过程监管,确保每一笔交易有留痕、可追溯,如有违法违规问题就可以实现快速倒查。
处方药网络销售需从严、从紧管理。我国对非处方药和处方药有着严格的分类管理:非处方药使用比较安全,不需要开具处方即可出售;处方药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违规出售造成的用药安全风险更大,必须在医生开具处方后方可出售。《办法》规定,“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销售处方药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要突出处方药销售这个重点,遵循经营监管“线上线下一致性”原则,加强处方审核,严厉打击伪造处方、随意开具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方平台应担负起管理和监督责任。第三方平台面向大量消费者,进驻的药店多、药品销量大,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办法》对第三方平台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处方审核、不良反应报告等管理制度做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对申请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资质、质量安全保证能力等进行审核,对销售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等。第三方平台要完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对进驻药店销售行为的监督,从而更好地履行平台管理责任。
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监管部门须坚持“以网管网”,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发挥技术手段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出优势,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第三方平台要把药品安全放在首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统筹协作、共管共治,一定能持续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申少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