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去年11月贵州有效发明专利1.76万件 同比增长17.5%******
1月9日,记者从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全省有效发明专利近1.76万件,同比增长17.5%。
按发明人类型划分。非职务发明专利729件,职务发明专利1.68万余件。职务发明中企业1.24万余件,占全省职务发明专利73.7%;大专院校2794件,占全省职务发明专利16.6%;科研机构1138件,占全省职务发明专利6.8%;机关团体489件,占全省职务发明专利2.9%。
按国民经济行业(门类)划分。制造业1.48万余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84.7%;农、林、牧、渔业1676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9.5%;采矿业570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3.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42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1.9%;建筑业65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0.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7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0.2%。
按十大工业产业划分。十大工业产业有效发明专利总数1.26万余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72.3%。先进装备制造产业4816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27.4%;健康医药产业1762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10.0%;现代化工产业1742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9.9%。
按十二个重点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划分。十二个重点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有效发明专利总数2295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13.1%。中药材产业896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5.1%;茶叶产业312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1.8%;水果产业293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1.7%。
第十版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有哪些调整?国家卫健委回应******
今天(1月9日)15时,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司长郭燕红介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核心理念就是对新冠病毒感染按照常规的乙类乙管传染疾病进行管理和救治。新版诊疗方案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调整:
一是在收治措施方面,不再要求病例“集中隔离收治”。按照“乙类乙管”相关措施要求,新冠病毒感染者可根据病情救治需要,选择居家治疗或到医疗机构就诊,各类医疗机构均可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为此,十版方案因时因势调整收治措施,不再要求将感染者转至定点医院或亚定点医院进行集中隔离收治。
二是在出院标准方面,不再对核酸检测结果提出要求。“乙类乙管”措施实行后,由于不再强化感染者的隔离管理,临床医生更多考虑的是患者病情本身的情况。为此,十版方案不再对感染者出院时核酸检测结果提出要求,而是由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疾病诊治要求,患者新冠病毒感染、基础疾病或临床症状等对其治疗效果进行综合研判,来决定是否出院。但是在这里也需要强调的是,从感染者的角度,即便是不做核酸,出院以后也要做好个人防护,居家的健康观察,也是以不参加社会面活动为妥,所以这一点上要综合把握。
此外,新版诊疗方案进一步丰富了诊断和治疗手段。在诊断标准方面: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阳性纳入其中。主要考虑,抗原检测对于病毒载量较高的感染者具有较好的检测灵敏性,随着抗原检测技术的不断优化成熟,新冠病毒感染者特别是传染性较强的感染者,能够通过抗原检测得到及时诊断。同时抗原检测操作简便,方便感染者特别是居家治疗的感染者进行快速自我检测。在临床救治方面:国家卫健委充分借鉴三年来取得的宝贵经验,一是加强关口前移;二是进一步规范重症救治;三是坚持中西医结合;四是进一步强化新冠病毒感染与基础疾病共治理念。(总台央视记者 史迎春 刘婷玉 央视新闻客户端)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