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图自深圳市卫生健康委网站
办法拟规定,按照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发放育儿补贴。其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另外每年发放15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另外每年发放20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0元,另外每年发放30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育儿补贴所需资金纳入各区财政年度预算,市、区财政各承担50%,市级承担部分通过次年体制结算返还。(中新财经)
文旅部:2月6日起恢复旅行社经营内地与港澳入出境团队旅游业务******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文旅部网站消息,3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恢复旅行社经营内地与港澳入出境团队旅游业务的通知》。《通知》指出,2月6日起,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内地与香港、澳门入出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即日起,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开展产品发布、宣传推广等准备工作。 通知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给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提供更大便利,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要求,现就恢复旅行社经营内地与港澳入出境团队旅游业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2月6日起,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内地与香港、澳门入出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 即日起,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开展产品发布、宣传推广等准备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周密组织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周密做好组织工作。要认真落实“乙类乙管”总体方案要求,宣传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提醒游客出行前做好自我监测,确认自身健康状况,行程中注意自身安全和防护,遵守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相关防疫规定。 (二)规范经营活动。各地要指导旅行社严格落实团队旅游管理各项制度和规范,依法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准确填报入出境旅游团队信息。旅行社要确保旅游产品质量,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提醒游客投保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倡导安全、文明、绿色、健康旅游新风尚。 (三)加强监督执法。各地要严格要求旅行社切实执行“一团一报”制度,加强对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合理低价游”、安排游客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